函数与坐标
创建新对象
通过使用工具栏中提供的绘图工具, 或在指令栏中输入方程式和坐标, 您可以创建新对象 (例如点, 直线, 函数) .
任务
在指令栏输入以下方程式和坐标以绘制函数和点.
指导
y = 3 x + 1 | 将方程式 y = 3*x + 1 输入指令栏, 然后按 Enter 键. |
g(x) = x² + 2 | 将函数 g(x) = x^2 + 2 输入指令栏, 然后按 Enter 键. |
B = (2, 1) | 将 B = (2, 1) 输入指令栏, 然后按 Enter, 以创建一个新点. 创建另一新点 C = (-1, 3). |
| 从工具栏选择直线工具, 然后在 绘图区或在两个现有点 B 和 C 上单击两次以创建直线. |
自己试试...
调整现有对象
您可以在 绘图区拖动现有对象, 或在 代数区中更改它们的方程式和坐标.
1. | | 选择移动工具, 然后在 绘图区拖动对象以更改其位置. |
2. | 在 代数区选择一对象, 直接更改其方程式或坐标或重重新定义它. |
删除对象
您可以用下面任一方式删除创建的对象:
- 选择 撤消按钮以撤消您创建的最后一个对象.
- 使用 删除工具删除您创建的任何对象. 窍门: 单击最后一个工具图标以打开相应的工具箱. 从工具箱中选择 删除工具, 然后单击要删除的对象.